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www.xftobacco.com/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7个省份之一,从年秋季入学的全省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为帮助大家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我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我省组织有关专家和长期从事普通高考工作的有关同志,对《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所涉及的50个问题进行政策解读。
1.国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恢复全国统一高考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及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实施,高考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才选拔道路。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但也存在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有“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等现象。
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高考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明确要求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2.我省《实施方案》的出台过程?
答: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确定上海、浙江为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年,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启动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年,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作为第三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
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积极借鉴前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我省组织开展了深入系统调研,组织专家赴省外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召开系列座谈会,广泛征求省人大、省政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教研机构、本专科高校、普通高中,以及有关专家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经过不懈攻关,先后经过二十余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完成了《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报省高考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由省人民政府报教育部、中央深改办备案后,正式印发执行。
3.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哪一年开始实施?
答: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和我省向社会发布的《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作为第四批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之一,自年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即从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4.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从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5.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我省这次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深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组织、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二是深化统一高考改革,主要包括考试科目、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等。三是深化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改革,主要包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四是深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从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6.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自年起,6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7.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答: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即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等级性考试,下同)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分。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满分均为分,总分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所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分,以转换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8.考生确定选考科目时,为什么要在物理或历史中选1门,在其余4门中选2门?
答:我省《实施方案》规定,考生在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时,应在历史和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科。这样设置的主要考虑:一是体现人才培养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学科专家普遍认为,在高校人才培养中,物理是自然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历史是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其他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因此,将这两个科目作为首选科目,有利于考生为进入大学开展专业学习奠定扎实基础,有利于高校相关专业对学生的培养。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实际。将物理和历史作为考生首选的科目之一,可以与现有师资、教室等条件有效衔接,引导不同地区、中学的学生合理选择学习科目,科学规划学业生涯,为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三是有利于学生多样化成长发展。学生可从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选择考,理论上有12种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9.普通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答:“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组合供考生选择。其中,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1种固定组合,理科考生只能选物理、化学、生物学1种固定组合。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考试时不分文理,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1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11.完善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选择考科目,学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扬长避短选择。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可以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2.合格考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13.合格考的考试对象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同等学力社会人员不用参加合格性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直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
14.合格考如何组织考试?
答: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门合格性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门科目,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可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成绩须达到相应标准。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继续报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报考。
15.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每门科目满分均为分,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考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合格考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16.选择考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答:选择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范围以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教学内容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17.选择考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答: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须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选择,具体组合如下:
18.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
答: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19.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答: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一年级下学期选择,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20.选择考如何组织考试?
答:选择考由我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选择考从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
21.选择考科目的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
答:选择考科目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以原始分呈现,并计入考生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并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2.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答:我省方案确定,在录取时选考物理的考生和选考历史的考生将分别排队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23.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答: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高考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24.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什么?
答:一是能够较好解决高校招生录取时,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不同、分数不能直接相加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黑龙江省情。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25.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答:合格考与选择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14门)。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中必选1个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选2个科目,共计3个科目组成考试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考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五是考试时间和考试机会不同。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未合格的科目可以继续报名,合格的科目不得再报考。选择考从年开始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当年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
26.全国统一高考和选择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答:一是考试科目不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学科,不分文理科。选择考科目是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个学科。二是命题主体不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选择考科目由我省组织命题。三是考试时间不同。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是分钟,语文科目是考试时间是分钟。选择考每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四是考试分值不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每科分值为分。选择考科目每科分值为分。
27.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答: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