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刘某某,女,57岁,保定市蠡县人,现暂住于肃宁县融天小区。本人于年6月19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一次结果为阳性,一同检测的四名密接者(刘某某的两个儿子,两个儿媳)均为阴性。目前,刘某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留观,需经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根据核酸检测和临床表现,经专家会诊后方能确诊。
请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肃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6月20日
保定易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王某某行动轨迹↓↓↓
王某某,男,18岁,北京市丰台区南庭新苑北区“王师傅系列牛肉面”李帅店餐饮服务人员,易县人。
5月31日至6月10日活动范围为打工餐馆和居住宿舍。
6月11日因发热步行至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咀诊所就诊,
6月12日、13日曾到该诊所就诊。
6月13日晚,医院就诊,入住感染性疾病科。
6月14日检测“可疑阳性”,16日复核为阳性。
6月17日医院隔离治疗。
涿州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刘某花行动轨迹↓↓↓
刘某花,女,54岁,汉族,湖北省云梦县人,现涿州市南关大街宝庆寺街3号一大杂院居住。
从年5月30日起,每日与其子刘某到北京新发地水产市场进货,主要进货新发地市场水产品。进货后每日早晨于涿州桃园路早市摆摊售卖水产。
6月1日-6月14日骑车接送孙女刘某某上下学(涿州南关小学学生)。期间曾在涿州市南关大街金马超市、冠云路万顺超市购物。
6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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