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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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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10月16日、17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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