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宣化区关于公开招聘医技人员的
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满足部分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和国家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宣化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医技人员35名。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家口市宣化区年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18周岁—35周岁(年7月1日—年7月1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考疫情防控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7月1日—年7月1日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职称条件;
6、招聘工作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①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⑦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实施步骤
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服务栏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