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日报,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取消24项政务服务事项纸质申报资料的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涉及15个主项的2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不再接收纸质申报资料。
按照要求,省药监局依法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查,取消对申报材料中证明文件的原件核对,改为网络核查。申请提交的证照类申报材料应是原件或者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的电子材料,其他的应是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应清晰可见。其中,中药提取物备案应按照《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申请人在系统提示审批结束后,可按照审批结果公告要求,通过邮寄送达或直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其中,中药提取物备案等6项政务服务事项,登录企业申报端查询打印电子结果,不再发放纸质批准文件或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