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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7 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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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11月9日上午8:30-11:00。


  2.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号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


  3.应届毕业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


  报考、、岗位的考生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8:00面试;


  报考、、岗位的考生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0面试。


  2.面试地点:石家庄市合作路号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四、面试要求


  1.试讲时间:7分钟;


  2.试讲内容:本专业专业课,内容自选,可用PPT;


  3.答辩时间:3分钟。


  五、注意事项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和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六、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应配合我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应在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通过手机
  2.持“河北健康码”(或国家*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9月27日以来有过青岛或新疆旅居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学校参加资格复审、面试。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凭准考证、身份证并出示健康绿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或国家*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侯考及备考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


  联系人及张老师

2、河北省民*厅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通知

河北省民*厅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年11月3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地点:报考河北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的人员请到河北省民*厅房间进行资格复审。联系-


  报考河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人员请到河北省民*厅房间进行资格复审。联系-


  
  二、证件审核范围


  以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确定的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作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持有的基础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有本人未签订单位(空白)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须填全);年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


  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需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还应持有的技能证明材料:按照报考时公布的各岗位技能条件和考生报名表填写的各项内容,提供个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


  报考岗位条件中有相关专业经历或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已经参加工作的考生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参加审核,确有特殊情况与资格复审时间相冲突时,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参加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代理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未到原因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不具有被聘用人员资格。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就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年11月4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53号,乘公交车10路、29路、59路、路、路民心广场站下车即到)。


  联系—。


  二、需提交证明材料


  1.考生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及待业考生提供三方协议及报到证;报考本职位时在编在岗的考生提供盖原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自行掌握)。


  三、注意事项


  1.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于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予以淘汰。


  2.空出的面试名额,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审核时间截至11月6日下午17:30。


  3.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4、河北省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按照《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年11月6日


  9:00-11:00审核报考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审评中心的考生


  14:00-17:00审核报考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的考生


  (二)地点: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8楼会议室(
  (三)联系-。


  二、需提交证明材料


  (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材料。


  (二)其他相关材料。


  1.全日制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考生,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他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内容包括:工作起止时间、从事工作岗位情况等,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三)统计相关材料。为节省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和聚集时间,考生在资格复审前,将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计填写《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严格按照资格复审时间参加复审。复审前请提前填好《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如有递补情况,将按照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在公告规定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内无故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证件审核、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此次招聘不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通过“河北健康码”APP实名申领河北健康码,持续
  2.考生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前,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3.现场资格审核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码”考生,及入场发现体温超过37.3℃的,本人不得参加现场参加资格审核,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附件:

 1.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xls

 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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