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邯郸绿色崛起若干意见》(邯办字〔〕2号)文件精神和《邯郸市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学校*委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博硕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20名,工作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有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马克思主义理论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哲学;学科教学(*治);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翻译(英语方向);学科教学(英语);美术学类;美术;学科教学(美术);教育学类。具体选聘专业及要求等详见《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博硕引才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1.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
2.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大学、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THE或QS排名前名国外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毕业时间可放宽到年7月31日;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需有现工作单位及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选聘施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现场审核开始前一日00:00结束。(以邮箱接收到应聘者发送的报名材料所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岗位条件要求上报材料:毕业证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应聘人员的工作单位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未毕业应聘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应聘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和填好的《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引进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hdyzgk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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